日前,四川省生態(tài)環(huán)境廳與甘肅省生態(tài)環(huán)境廳共同簽訂《危險廢物環(huán)境監(jiān)管合作協(xié)議》,設計5個方面的合作。包括建立危險廢物管理信息互通機制、建立危險廢物處置需求對接機制、建立危險廢物轉移快審快復機制、建立突發(fā)事件危險廢物應急轉移機制、建立危險廢物監(jiān)管協(xié)調會議機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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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年來,四川省對危險廢棄物的管制越來越嚴格,其中就包括廢鉛蓄電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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早在2011年的時候,四川省就為了加強重金屬污染防治,由省級以上環(huán)保部門上收了鉛蓄電池及再生鉛企業(yè)建設項目的環(huán)評審批工作(原來是市州環(huán)保部門審批)。按要求,未按期淘汰涉重金屬落后產能的,暫停新建項目審批,未經審批或者治理無效的將報請關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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時間線回到2019年,四川省對鉛蓄電池也是“窮追猛打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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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川省生態(tài)環(huán)境廳、發(fā)展和改革委員會、經濟和信息化廳、公安廳、司法廳、財政廳、交通運輸廳、省稅務總局、省市場監(jiān)督管理總局、商務廳等9部門聯合印發(fā)《四川省廢鉛蓄電池污染防治行動方案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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方案要求,到2020年底,廢鉛蓄電池規(guī)范收集率達到40%以上;到2025年,實現廢鉛蓄電池規(guī)范收集率達到70%以上。同時,要在全省21個市(州)同步推進廢鉛蓄電池集中收集和跨區(qū)域轉運制度試點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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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四川省廢鉛蓄電池集中收集和跨區(qū)域轉運制度試點工作實施方案》明確,到2020年底,構建全省廢鉛蓄電池“集中收集、跨區(qū)域轉運、全過程溯源”管理模式,廢鉛蓄電池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體系基本形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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此外,四川省還曾發(fā)布組織開展廢鉛蓄電池安全轉移處置的通知。按照通知要求,具有廢鉛蓄電池30支以上或1800/安時以上方可申報轉移處置;協(xié)會統(tǒng)一為汽車服務企業(yè)辦理危險廢物轉移處置相關手續(xù);汽車服務企業(yè)根據危險廢物處置費用標準向危廢處置服務企業(yè)繳納處置服務費;計劃于2019年11月底完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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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據通知內容來看,危險廢物處置費用為800元/家&1200元/家(服務有效期不同),廢鉛蓄電池回收處置價格為0.8元/安時(當時價)。據了解,目前廢鉛蓄電池的市場回收價差不多在9000元/噸上下浮動。近幾日,四川廢鉛(電瓶)收購價格在8800元/噸上下浮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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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全、無害化,甚至資源化處置廢鉛蓄電池是一門“必修課”,違規(guī)處置還要受罰。早前,四川省成都市某人民法院就受理了一起廢鉛蓄電池相關的生態(tài)環(huán)境資源案件。據悉,涉事人非法處理廢鉛蓄電池,導致廢鉛板、廢鉛膏和酸液污染,被判刑1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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完善處置規(guī)范,嚴格環(huán)保執(zhí)法,雙管齊下攔截廢鉛蓄電池不當處置帶來的環(huán)境污染,相當于上了雙保險。四川省對危廢無害化處置的決心,可見一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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